医论医案著作。3卷。清·心禅僧撰。刊于1890年。卷一有医论十七条,历数庸医误人之过,立论明确,文笔犀利;并论治病当先熟习未病时之正常生理状态,强调病各不同,治法方药亦应随之而变;后二卷大多为内科杂病
骨节之间。《素问·气穴论》:“留于节凑,必将为败。”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南沙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通屎。《灵枢·寿夭刚柔》:“凡四种,皆咀,渍酒中,用棉絮一斤,细白布四丈,并内酒中,置酒马矢煴中……”
丛书。明·吴勉学辑。刊于1601年。包括宋·钱乙《类证注释钱氏小儿方诀》,宋·闻人规《痘疹论》,宋·陈文中《小儿痘疹方论》,明·蔡维藩《痘疹方论》,《陈蔡二先生合并痘疹方》,明·魏直《博爱心鉴》,佚名
痿证之一。见《证治汇补·痿躄章》。多由产后恶露未尽,或跌仆损伤,瘀血不消所致。症见四肢痿软,不能运动,兼见疼痛、脉涩等症。治宜活血行瘀为主。用桃红四物汤加味,或用归梢汤。参见痿条。
见《广西中兽医药用植物》。为三丫苦之别名,详该条。
灸法的一种。以纸捻沾香油点燃烧灼穴位或病变局部的方法。《世医得效方》:“近时多有头额及胸前两边有小红点于皮肤者,却用纸捻成条或大灯草微蘸香油于香油灯上点燃,于红点上焌爆者。”
谓足太阳经筋的分枝,统管眼之上部。隋·杨上善《黄帝内经太素》卷十三:“足大(太)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……其支者,为目上纲。”
【介绍】:见许逊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