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中医方药学》。为五谷虫之别名,详该条。
外伤名。见《千金要方》。即犬噬人伤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外台秘要》卷二十二。由心脾积热熏蒸,或妊娠胎火上冲所致者,症见舌上生疮,舌裂舌肿,或时流鲜血,口臭便秘,脉实有力。治宜清热泻火解毒。用黄连解毒汤、导赤散或甘露饮等加减。气虚,舌疮久治不愈者,
组织器官名。又名牙断(音、义均同龈)、齿龈。指牙床上之肉。又分上龈、下龈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齿分上下断,上断属足阳明胃经,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。”《赤水玄珠》卷三:“齿者骨之余,肾之标寄于龈,养于气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棕榈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三方。金银花一两,甘草节五钱,黄芪、炒皂角刺、当归各三钱,乳香、没药各二钱。为末,每服二钱,酒煎或温酒调下,若婴儿病,乳母亦服用。治痈疽疮毒。如疮已溃、肿毒已止者,去乳香、没药、金
熄风法之一种,与镇肝熄风同义。是治疗由于肝阳上亢而引动内风的方法。病人头部掣痛、头晕目眩、口眼歪斜、肢体发麻或震颤、舌头发硬、舌体偏斜抖动、语言不清,甚至突然昏倒、手足拘急或抽搐,苔薄质红,脉弦。可用
见《梅氏验方新编》第七集。即结毒溃烂的更严重者。详杨梅疮条。
病名。出《仙传外科集验方》卷九。即下搭手。见该条。
见汇刊经验方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