汗法之一。属辛凉解表法。用辛凉解表药透邪,苦寒药清泄里热的治法。参辛开苦泄条。
见《药材学》。为蜈蚣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千金翼方》卷十六。即孔子大圣知枕中方,见该条。
见《食疗本草》。即竹茹,详该条。
指吸气短而促的症状。多由于中焦邪实,气不得降所致。用泻下法使气机通利,呼吸可复平顺。《金匮·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》:“吸而微数,其病在中焦,实也,当下之则愈。”
指伤寒的本证、标证及其受病的先后情况。明·陶华《伤寒家秘的本》卷二:“……标者,病之梢末;本者,病之根本。先受病为本,次受病为标……。”参见伤寒标本心法类萃条。
出《药性论》。为冬瓜瓤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即被滚水、热油所烫或火烧灼肢体致伤。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三十四。详烧伤条。
见《陆川本草》。为铁树叶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喉科心法》卷上:“还食风,生于关内左右,并无小瘰,亦不浮肿。”类似咽后壁淋巴泡增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