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伤寒指掌条。
病证名。见明·陈文昭《陈素庵妇科补解》。亦名经来发热,经病发热。包括经行潮热。指每值经期或行经前后出现以发热为主症的病症。有外感、内伤、虚实之分,以内伤居多。《女科经论》引李氏“经行潮热有时为内伤,属
即聚毛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肝足厥阴之脉,起于大指丛毛之际……。”见聚毛条。
《传信适用方》卷二方。炒川椒(去子)、熟地黄、枸杞子、荆芥穗各等分。为细末,炼蜜为丸,梧桐子大,每服十至二十丸,空腹盐汤送下。治风赤翳膜,攀睛倒睫等。
①火指肝火,与木火刑金同义。见该条。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,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,引起喘咳痰血;热邪炽盛,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,可出现高热,呼吸急促,鼻翼煽动,甚或咳血、咯血等症。
《丹溪心法》卷三方。黄连末、天花粉末、人乳(或牛乳)、藕汁、生地汁、生姜汁、蜂蜜。搅拌成膏,开水送服。治消渴。
【介绍】:见李信条。
【介绍】:见马莳条。
病证名。指多食不消,气机阻滞所致的腹痛。其症痛甚欲大便,利后痛减,脉多弦或沉滑。《医学正传·腹痛》:“如饮食过伤而腹痛者,宜木香槟榔丸下之;如气虚之人,伤饮食而腹痛,宜调补胃气并消导药,用人参、白术、
阴液亏损之甚。《灵枢·决气》:“液脱者,骨属屈伸不利,色夭,脑髓消,胫痠,耳数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