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传信方条。
【介绍】:宋代医生。撰《食禁经》3卷,佚。
指五脏宜用苦剂,六府宜用辛剂。《儒门事亲》卷十四:“……五苦者,五脏为里属阴,宜用苦剂,谓酸苦涌泄为阴;六府为表属阳,宜用辛剂,谓辛甘发散为阳,此其义也。”联系临床实际,这种说法有一定指导意义。
正骨手法之一。即牵引。出《仙授理伤续断秘方》。是在伤肢远端,沿其纵轴进行稳而有力的拔拉牵引,以对抗肌肉的收缩力,使移位的断骨或脱臼的关节恢复正常位置。
见《分类草药性》。为蜀葵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吐法之一。使用消毒的工具(如鹅毛、鸭毛),刺激咽喉引起呕吐的方法。用于痰涎阻塞咽喉急症或误食毒物或食滞在胃者。
病证名。见《审视瑶函》。又名混睛、混障症。《医宗金鉴·眼科心法要诀》:“混睛之证,初起白睛混赤,渐生赤脉,遮漫乌睛,或白或赤,漫珠一色,白忌光滑如苔,赤忌赤脉外散,其证初起则先痒后痛,渐致碜涩泪出,羞
方剂的作用、性味相结合的分类法。即轻剂、淡剂、清剂、解剂、缓剂、火剂、暑剂、湿剂、寒剂、燥(一作涩)剂、甘剂、平剂、温剂、和剂、调剂、补剂、荣剂、夺剂,共十八剂(见元·李汤卿《心印绀珠经》)。
病名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谓目不论何风,见之则赤烂,无风则否,与风弦赤烂入脾络之深者不同。夫风属木,木强土弱,弱则易侵,……赤者,木中火证;烂者,土之湿证。若痰、若湿盛者,烂盛赤;若火、若燥盛者,赤
切脉指法。切脉布指时,发现寸、关、尺三部脉形有显著不同,就不能按照平常指距平布,必须根据实际情况,移动指距。例如患者寸脉涩而尺脉滑,或前小后大,布指时可将布于寸脉的食指后移,以便完整地摸到尺部的脉形。